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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2〕146号)和安徽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中心2022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思路 聚焦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瞄准前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充分发挥高校智库和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作用,注重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围绕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心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问题,由项目申请人结合所在学校办学定位以及个人兴趣与专长来设计选题,并进行论证。 二、申报条件 (一)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可申报,具有承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经历。主持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近三年(2019-2021)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并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二)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教育厅重大/重点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教育厅项目(创新团队除外)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教育厅项目申请。 (三) 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 在研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国家级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五)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予申报。 (六) 原则上每人主持教育厅项目不超过2项。 (七)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三、申报指标 基地研究项目申报指标共5项(40周岁以下的项目承担人比例不低于70%),按要求成立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项目评审工作,择优推荐至基地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后,学校评审无异议后向教育厅推荐。 四、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申请人于2022年8月30日(周二)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报送到基地管理科,联系人:马兴,电话:13966035915,电子邮箱:181599760@qq.com。 (一)项目申请书(附件二)一式一份(含电子版,A3中缝装订); (二)《2022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哲学社会科学)》(附件三)纸质版一式一份(含电子版),经单位推荐,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安徽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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